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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碳战略政策篇三——节能改造

创建时间:2022-04-21 浏览量:3350 来源:网络

        2020920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发布了中国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的整体目标。

  为双碳目标的顺利达成,我国各个部门及省市积极响应,分别制定了相关的政策与目标。

  中房协投融平台通过对政策的梳理,认为双碳目标整体可以分成几层面的内容:

  1、以光伏、风能等为代表的非化石新能源使用量占比的逐步提升,以及与之相对应的化石能源使用量占比的逐步降低;

  2、既有的设备及能源系统的节能改造与技术升级,包括制造业、建筑、产业园等;

  3、新能源车辆及基础设施的建设;

  4、新建的建筑及产业上新技术的使用及高标准的运营;

  5、能源及排放监测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在政府及企业层面明确碳排放量,及与之相呼应的碳交易系统的建立与完善;

  6、双碳相关的财政支持。

  本文主要对既有设备及能源系统节能改造方面的政策,共分为三个层次:

  一、国家节能改造政策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2021313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纲要提出:

  (1)坚持节能优先方针,深化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和公共机构节能,推动5G、大数据中心等新兴领域能效提升,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实施能量系统优化、节能技术改造等重点工程,加快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

  (2)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推动绿色转型实现积极发展。壮大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绿色服务等产业,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服务模式。

  (3)推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节能监察、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制度改革。完善能效、水效“领跑者”制度。

  2、国务院办公厅于20211026日发布《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23号),通知中指出:

  (1)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实施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工程,推动电力、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化化工等行业开展节能降碳改造,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2)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以电机、风机、泵、压缩机、变压器、换热器、工业锅炉等设备为重点,全面提升能效标准。

  (3)加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空间布局,统筹谋划、科学配置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推动既有设施绿色升级改造,积极推广使用高效制冷、先进通风、余热利用、智能化用能控制等技术,提高设施能效水平。

  (4)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加快更新建筑节能、市政基础设施等标准,提高节能降碳要求。加快推进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持续推动老旧供热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

  3、国务院办公厅于2022124日发布《“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国发〔202133号),方案中指出2025年,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5%

  (1)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化化工等行业为重点,推进节能改造和污染物深度治理。推进新型基础设施能效提升,加快绿色数据中心建设。

  (2)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全面推进城镇绿色规划、绿色建设、绿色运行管理,推动低碳城市、韧性城市、海绵城市、“无废城市”建设。全面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加快发展超低能耗建筑,积极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以建筑中央空调、数据中心、商务产业园区、冷链物流等为重点,更新升级制冷技术、设备,优化负荷供需匹配,大幅提升制冷系统能效水平。

  (3)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加快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围护结构、供热、制冷、照明等设施设备节能改造,鼓励采用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二、各部委制定的部门目标

  1、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等十三个部门共同于2021316日发布的《关于加快推动制造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改产业〔2021372号)共同明确:支撑制造业绿色发展。强化节能环保服务对制造业绿色发展的支撑作用,推进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诊断、节能评估、节能技术改造咨询服务、节能环保融资、第三方监测、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等模式,推动节能环保服务由单一、短时效的技术服务,向咨询、管理、投融资等多领域、全周期的综合服务延伸拓展。

        2、国家发展改革委202159日发布《关于印发<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21655号)明确支持范围:重点支持污水垃圾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节能减碳、资源节约与高效利用、突出环境污染治理等四个方向。节能减碳方向重点支持内容: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煤炭、焦化、纺织、造纸、印染、机械等重点行业节能减碳改造,重点用能单位和园区能源梯级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等综合能效提升,城镇建筑、交通、照明、供热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与综合能效提升,公共机构节能减碳。标准: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15%控制。

        3、生态环境部2021528日发布的《关于加强自由贸易试验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环综合〔202144号)提出了: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实施能量系统优化、节能技术改造等重点工程,开展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发展绿色仓储,鼓励支持大型仓储设施应用绿色材料,节能技术装备以及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管理模式。

        4、国管局发展改革委202161日发布的《关于印发“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的通知》(国管节能〔2021195号)在实施绿色低碳转型行动的绿色化改造行动中提出:推广集中供热,拓展多种清洁供暖方式,推进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改造、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因地制宜推动北方地区城镇公共机构实施清洁取暖。包括:绿色食堂,推广节能环保设备;中央空调改造,建设绿色高效制冷系统;数据中心节能改造,提升数据中心能效水平,电能利用效率下降到1.3以下;综合型用能系统和设施设备节能改造,提升能源利用效率;绿色建筑创建,新建、既有建筑达标绿色建筑、星级建筑;提高新建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比例。

        5、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等四部委于202193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产融合作推动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财〔2021159号)发展重点方向:全面推行绿色制造、共享制造、智能制造,支持企业创建绿色工厂。加快实施钢铁、石化、化工、有色、建材、轻工、纺织等行业绿色化改造。对企业开展全要素、全流程绿色化及智能化改造,建设绿色数据中心。支持建设能源、水资源管控中心,提升管理信息化水平。

        6、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能源局等四部委于20211018日联合发布《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发改产业〔20211464号)发布了产业发展目标:到2025年,通过实施节能降碳行动,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电石等重点行业和数据中心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30%。分步实施、有序推进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工作,聚焦能源消耗占比较高、改造条件相对成熟、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重点行业和数据中心组织实施。加强数据中心绿色高质量发展。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不超过1.3。到2025年,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普遍不超过1.5

        7、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10日发布《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发改能源〔2022206号)完善建筑绿色用能和清洁取暖政策。提升建筑节能标准,推动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推进和支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积极推广使用绿色建材,健全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制度。

        8、住房城乡建设部202231日发布《关于印发“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的通知》(建标〔202224号)目标:2025年,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3.5亿平方米以上,建设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0.5亿平方米以上。重点任务:加强既有建筑节能绿色改造。居民建筑1亿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2.5亿平方米以上。探索多元化融资支持政策及融资模式,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用电需求侧管理等市场机制。

 

  三、各省节能改造政策

  各省根据实际情况在制造、能源、建筑、信息、服务、物流等方面制定了相关的政策:

省份

政策梳理

北京

建筑业:完成1.2亿平方米以上既有建筑智能化供热改造。 2022年底前完成2000万平方米,2023-2025年完成1亿平方米以上既有建筑供热改造。(《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城市管理发展规划》)加快实施照明系统、空调系统、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到2025年,完成30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加快老旧数据中心绿色技术应用和改造。(《北京市“十四五”时期能源发展规划》)到2025年,力争完成全市2000年底前建成需改造的1.6亿平方米老旧小区改造任务,重点推进本市500万平方米抗震节能综合改造.配合做好6000万平方米中央单位在京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北京市城市更新行动计划(2021-2025年)》)

天津

整体目标:全面推进高耗能行业节能技术改造,分行业制定节能改造目标,到2025年,通过实施节能减碳行动,重点行业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30%。锅炉节能改造,累计实现节能量7万吨标准煤。电机、变压器节能改造,累计实现节能量3万吨标准煤。照明灯具改造,累计实现节能量1万吨标准煤。(《天津市节能“十四五”规划》)

河北

物流业:鼓励企业对在用冷链设施设备开展节能改造,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河北省“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实施方案》)
制造业:实施工业节能技术改造。采用先进适用节能低碳技术对钢铁、建材、石化、化工、焦化等重点行业进行工艺流程、用能设备改造升级,提升余能等的回收利用效率。推动重点用能设备的节能改造。(《河北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

山西

信息业:有序推动存量大数据中心开展节能与绿色化改造,加强技术改造和优化升级。到2025年,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电能使用效率值(PUE)降到1.3以下。(《山西省“十四五”新基建规划》)
建筑业: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推进建筑节能改造。(《山西省“十四五”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事业规划》)

内蒙古

制造业:加快实施节能节水技术改造。加大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力度,全面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到2025年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显著提高,制造业领域实现节能500万吨标准煤以上,重点行业单位产品能耗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30%,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的意见》)
建筑业:加强公共机构节能。推动各级公共机构有序开展照明、节水等老旧设备改造,重点推进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改造。建设绿色高效制冷系统;
信息业:推动数据中心机房制冷系统节能改造,大幅提升数据中心能效水平;
服务业:推动商贸流通领域节能。推动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体系,推广应用高效节能设施设备和新型节能模式,加快淘汰老旧高耗能设备,实施节能改造升级。(《自治区“十四五”节能规划》)

辽宁

制造业:实施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推进新兴产业规模化,发展壮大新动能;
建筑业:到2025年,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加强重点用能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逐步减少高耗能公共机构所占比例。(《辽宁省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任务措施》)

吉林

制造业:推动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从源头减少物耗和污染物排放;
信息业:推进信息服务业绿色转型,加快省内大型数据中心和网络机房绿色化改造。(《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

黑龙江

制造业:重点行业绿色升级,推进节能改造和污染物深度治理,到2025年,完成930万吨钢铁产能超低排放改造;
建筑业: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对2000年以前非节能建筑“应改尽改”;重点实施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设施节能降碳改造;推行应用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
能源业:大力推动煤电机组节能降耗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黑龙江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

上海

建筑业:鼓励采用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到2023年,推进60个以上的合同能源管理和合同节水管理项目,推进90个以上既有建筑的绿色化改造项目。到2023年,力争完成市区两级公共机构6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调适、节能和绿色化改造;推进既有数据中心节能和绿色化改造。(《上海市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行动方案》)

江苏

建筑业: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方式开展绿色节能改造,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开展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组织数据中心实施绿色化改造,提升数据中心能效水平。到2025年,完成1000万平方米以上公共机构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工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江苏省“十四五”全社会节能的实施意见》)

浙江

建筑业:推动既有建筑节能及绿色化改造,在“十四五”期间,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600万平方米;
制造业:组织开展工业节能降碳改造,建设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
服务业:加强大型商业建筑节能,支持开展冷热电联供应用和综合能源管理;
交通业:实施交通基础设施节能改造,推进零碳、低碳枢纽建设。(《浙江省节能降耗和能源资源优化配置“十四五”规划》)

安徽


福建

信息业:推动大中型数据中心、网络机房绿色建设和改造,建立绿色运营维护体系;
建筑业:持续推进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开展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和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改造。(《福建省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

江西

制造业:围绕重点领域实施高耗能高碳排放的设备系统节能改造。(《江西省“十四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划》)
建筑业:开展网络机房绿色建设和改造,建设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江西分中心。结合棚户区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推动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和建筑节能改造(《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山东

物流业:加强冷链物流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碳排放管理研究,提高设施设备节能水平,支持冷链物流企业、农批市场、生产企业等对冷库、中央厨房、低温车间等实施节能改造,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山东省“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


信息业: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加强大中型数据中心、网络机房绿色建设和改造,建立绿色运营维护体系。(《河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
服务业:引导传统商业服务业开展节能改造。(《河南省“十四五”现代供应链发展规划》)
能源业:到2025年,单位GDP(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5%以上,深化煤电行业节能降碳改造,煤电机组供电煤耗降至297克标准煤/千瓦时。(《河南省“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和碳达峰碳中和规划》)
建筑业:推动提高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标准,大力发展节能低碳建筑,推进城镇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开展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提高设备能效水平和智能管理水平,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河南省“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和碳达峰碳中和规划》)

湖北

制造业:促进重点企业建立完善能源管控中心,改造高耗能通用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实施能量系统优化、节能技术改造等重点工程。(《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信息业:推进大中型数据中心、网络机房节能改造,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运行能源利用效率(PUE)不高于1.3。(《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
建筑业: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推进公共建筑能效提升;推进城市照明盲点暗区整治及节能改造,持续开展城市照明节能改造;实施农村房屋节能改造。(《湖北省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十四五”规划》)

广东

制造业:推动数字技术与节能环保行业创新融合,高耗能设备节能改造及更新。(《广东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2021—2025年)》)
建筑业:为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的改造内容,主要是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小区内建筑节能改造。(《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

广西

制造业:加快推进高耗能行业节能减排技术示范推广和改造升级。运用节能技术进行设备生产线自动化生产及节能改造。到2025年,全区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6.6%。
能源业:降低火电企业大力推动燃煤节能改造,深入推进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广西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
建筑业:加快园区生态化、绿色节能化改造,建设一批绿色产业示范基地、生态工业园区和循环经济园区。持续推进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绿色节能改造。到2025年,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800万平方米,综合节能率10%以上。(《“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广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海南

建筑业:到“十四五”期末,完成城镇老旧小区节能改造500万平方米。大型公共建筑超过能耗限额的执行节能改造。结合老旧小区完善类改造项目要求,积极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开展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推进城市公共照明盲点暗区整治及节能改造。(《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十四五”规划》)
制造业:针对我省五大行业和数据中心等重点领域,率先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和碳账户体系。(《严格能效约束推动海南省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实施方案》)

重庆

建筑业:持续开展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采用综合节能改造方式,全面提升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外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和照明、电梯、空调、供配电等系统设备设施能源利用效率,增强示范带动作用。到2025年末,完成10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等市场化机制,广泛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模式。(《重庆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
制造业:重点领域将稳妥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制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行业总体实施方案和企业具体工作方案,并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科学合理制定不同企业节能降碳改造时间表。(《重庆市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实施方案》)

四川

在城市、园区和重点行业实施基础设施节能改造升级、能量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等节能降碳工程,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加快现役煤电机组节能改造升级。大力推进城镇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改造。(《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

贵州

建筑业:鼓励和指导公共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式进行节能改造;加强对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监督检查。开展数据中心节能改造,提升数据中心能效水平。公共机构食堂应当按规定进行绿色化改造,推广运用节能环保设备。(《贵州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
能源业:节能改造目标:到2025年,全省煤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不高于305克标准煤/千瓦时。鼓励社会资本或第三方市场主体以投资和节能改造效果分成等商业模式参与煤电机组改造升级。推动符合条件的煤电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用于节能改造和超低排放。(《贵州省煤电机组改造升级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云南

建筑业: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加固等工作,推进既有建筑节能和绿色化改造。深化绿色建筑、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医院、绿色商场创建行动。(《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
制造业:推进钢重点行业节能改造升级和污染治理,持续推进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和清洁能源替代。加强节能、节水管理,鼓励企业开展节能改造和技术研发,推广合同能源管理。(《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实施细则》)

陕西

整体目标:“十四五”时期全省能耗强度下降13.5%、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18%;
制造业:大力开展工业领域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技术改造;
信息业:加快建设绿色数据中心,有序推动既有数据中心开展节能与绿色化改造;
能源业:优化煤电发展规模和布局,持续推动淘汰落后产能、煤电机组节能和超低排放升级改造。到2025年实现煤炭消费负增长。(《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若干措施》)

甘肃

制造业:推进工业节能降耗。优化工业能源消费结构,通过流程工业节能改造,在重点行业推广新技术。(《甘肃省“十四五”制造业发展规划》)
能源业:加大现役煤电机组节能升级和灵活性改造,持续提升能效水平,到2025年,新建火电项目和煤电超低排放及节能改造项目总投资约480亿元。(《甘肃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
建筑业:鼓励大型商场、超市实施节能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开展星级绿色建筑认定,推动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到2025年,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达到70%。(《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方案》)

青海

信息业:有序推动大数据中心、数据平台等开展节能与绿色化改造,清洁能源应用比例大幅提升;
建筑业:加快城镇供热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开展热源、换热站及老旧管网节能改造,提升供热能源利用效率。大力发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逐步实施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绿色节能改造。(《青海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宁夏

建筑业:到2025年,基本完成有改造价值的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到100%;
制造业:重点行业实施一批重大绿色改造项目,加强先进节能节水环保低碳技术、工艺、装备推广运用。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服务业,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

兵团

建筑业:加大对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绿色节能改造,对每小时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完成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制造业:积极推进绿色制造,加快传统产业绿色改造升级,推进循环生产方式,强化节能环保监督,推行领跑者标准制度,推动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全面发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